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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资源与环境学报  2013, Vol. 30 Issue (6): 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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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国
WANG You-guo
构建黑龙江省粮食利益补偿机制研究初探
Interest Compensation Mechanism for Grains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China
农业资源与环境学报, 2013, 30(6): 30-34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2014, 31(6): 513-520
http://dx.do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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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3-08-02
构建黑龙江省粮食利益补偿机制研究初探
王有国1,2    
1.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2.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6
摘要:黑龙江省是国家粮食主产区之一,近年来粮食生产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在自身区域经济发展中因政策性原因遭遇经济发展瓶颈。本文从分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发展区域经济的关系入手,论证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发展区域经济的对立统一关系,并着重分析了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现在面临的区域经济发展窘境,结合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财力增强相协调,充分调动农民种粮、地方抓粮积极性的要求,提出了构建以粮食安全保障基金、商品粮调销补偿基金、耕地保护基金为主的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建议,最终实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富民增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黑龙江省     粮食主产区     利益补偿    
Interest Compensation Mechanism for Grains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China
WANG You-guo1,2    
1.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Harbin 150030, China;
2.The General Bureau of State Farms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Harbin 150036, China
Abstract:Heilongjiang Province,one of the major grain production areas of China,has made significant progress in grain output in recent years. However,it has run into bottlenecks due to policies. Starting from the analysis of protection of national food security and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economic relationships,this paper argued the dialectical relation between the two factors and analyzed the dilemma that the major grain production areas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are facing. Based on the statement proposed in the 3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7th Central Committee ‘coordinate the acceleration of food production and farmers' income and finance enhancement,to fully mobilize farmers' enthusiasm to grow grain and local governments' enthusiasm to attach importance to grain production',this paper put forward the construction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grain interest compensation mechanism that takes food security protection fund,commodity grain compensation fund and farmland protection fund as main parts,to realize the ultimate objective of ensuring national food security,people's income increasing and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economy.
Key words: Heilongjiang Province     major grain production area     interest compensation    

粮食安全与能源安全、金融安全并称为当今世界 三大经济安全[1]。从国家安全战略角度和中长期发展 趋势分析,粮食主产区建设与粮食安全具有极为密切 的关系,肩负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黑龙 江省作为国家粮食主产区之一,现有耕地0.13 亿 hm2,粮食产量稳定在500亿kg 以上。2011 年黑龙江 省粮食总产量为557.05 亿kg,自2007 年以来,平均 每年增产50 亿kg 以上,2011 年用全国10%的耕地 增产的粮食占国家增产的22.6%,为国家“粮丰民安” 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在承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 神圣责任背后,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区域经济发展也 面临着巨大考验,急需找到办法破解瓶颈,与粮食主 销区互利共赢,实现共同繁荣。 1 保障粮食安全与发展区域经济的关系论证 1.1 保障粮食安全与发展区域经济的统一关系

粮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生活资料,是保 证国家社会稳定和主权安全的战略物资。粮食安全始 终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之基础,是关系 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在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生产可 以充分发挥区域内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优势,通过 比较优势的发挥逐步将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发展优 势。发展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可以推进区域经济 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竞争能力,拓宽农民增 收渠道,创新农业经营体制,逐步使农业变为优势产 业,成为经济支柱力量。同时,主产区区域经济发展直 接表现为财力增强,有能力通过提升农业公共用品和 服务等基础建设水平,提高科技投入,增加粮食产量, 更好确保粮食安全目标的实现。因此,保障粮食安全 对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而发展区域经济也可反过来 更好地实现粮食安全目标的达成,两者是统一关系。 1.2 保障粮食安全与发展区域经济的对立关系

粮食主产区粮食经济作为主产区经济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国家粮食经济发展的单元细胞,是国家粮 食安全的核心。主产区经济是综合性经济体系,涉及 到一、二、三产业,但是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却受到“政 治性责任”的束缚[2]。众所周知,主产区承担着保障国 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政治性使命,要先确保粮食安全的 前提下发展区域经济,这样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就不能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相应的经济活动。如为保障国 家粮食安全,主产区耕地限制其利用方向,严谨置换 进行非农利用;为提高粮食生产微观主体农民积极性 要对粮食发展提供优惠的政策倾斜;为确保粮食稳定 增产要不断增加财政投入及相关配套资金;为保证社 会稳定粮食价格不能完全自由地参与市场竞争;为保 证粮食供给稳定还要从粮食主产区平价调销。这一系 列违背市场经济的行为无疑给粮食主产区的区域利 益造成损害,也正因为确保粮食安全的政治性使命, 粮食主产区在一定程度上不得不放弃发展收益较高 的二、三产业机会,直接导致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在 社会利益再分配中的不平等。从这个角度而言,保障 粮食安全与发展主产区区域经济存在着对立关系。

综上所述,保障粮食安全与主产区发展区域经济 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粮食主产区经济强弱也会直 接影响国家经济整体实力,无论是过去的“南粮北调” 或是现在的“北粮南运”,粮食主产区都为国家作出了 巨大付出和贡献,在正确认识粮食安全与经济发展统 一关系的基础上,还要正视两者矛盾所在,即粮食主 产区因保障国家整体利益和主销区粮食需求而以牺 牲地方经济发展为代价,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陷入窘 境。 2 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的窘境分析

黑龙江省已经连续8年粮食增产,为国家粮食安 全作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低 下,黑龙江省在财力有限的前提下,既要不断加大粮 食生产的投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还要承担着发展 地方经济及不断增加的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有关 民生的公共事业责任,“粮食大省、工业弱省、财政穷 省”[3, 4]已成为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窘境的真 实写照。 2.1 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相对缓慢

黑龙江省虽连续8 年取得粮食丰收,但是粮食大 幅增产并没有给黑龙江省带来经济的飞跃。2006 年 黑龙江省粮食总产334.65 亿kg,粮食产量全国排名 第三,地区生产总值名列全国14 位;2007 年黑龙江 省粮食总产346.5 亿kg,地区生产总值下降名列全国 15 位。2008—2011 年黑龙江省粮食以平均20%速度 增长,尤其是2010 年和2011 年粮食增产均超过50 亿kg,2011年粮食产量位居全国第一,但是地区生产 总值却下降为全国16名。可见,粮食大省并没有成为 经济强省,粮食生产也没有给黑龙江粮食主产区带来 相应的经济效益,从全国范围看,作为粮食主产区的 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相对缓慢。 2.2 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二、三产业发展滞后

从粮食的交易情况看,黑龙江省粮食流向北京、 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此外陕西、四 川等交易量也逐年上升,对比2011 年黑龙江省与以 上粮食主销区二、三产业产值如表 1 所示。

表 1 粮食主销区省份二、三产业值及位次表

黑龙江省2011 年二、三产业值为9 065.7 亿元, 全国排名第18位,与其粮食销售的主销区相比,均落 后于粮食销区。这主要是黑龙江省必须保证第一产业 粮食生产的财政投入,而占用了投入第二、三产业的 资金,以致于第二、三产业发展受到制约,直接造成 二、三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缺乏对整体经济的拉动和 支撑。 2.3 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地方财力不足

黑龙江省取消农业税后极大减轻粮食微观主体 农民的负担,但对于粮食宏观主体政府而言直接导致财政收入的减少,宏观主体还要为保障国家粮食安 全,不断加大对粮食生产的财政投入,造成宏观主体 政府发展粮食生产的内生动力不足,粮食生产规模越 大,增产量越高意味着财政投入越多。对比黑龙江省 及其粮食主销区1997—2011年地方财政收入可以发 现:黑龙江省虽是产粮大省,粮食产量居全国前列,但 地方财政收入与主销地相比排列末位。1997 年黑龙 江省与主销区平均地方财政收入相差48.9 亿元,到 2011 年则扩大到1 614.6 亿元,这种差距以年平均 28.4%的速度增长,而黑龙江省地方财政收入年平均 增速为15.1%。第一产业由于国家取消农业税以及农 产品附加值低,低税、免税比重大,只有第二、三产业 才对地方财力贡献大,但是黑龙江省为确保国家粮食 安全必须保持对粮食生产的投入,这必然减少发展第 二产业及社会公共事业投入,从而黑龙江省地方财力 明显不足。 2.4 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落后

对于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农民而言,粮食生产是 收入主要来源。黑龙江省粮食已经连续增产8 年,农 民人均纯收入也在持续增加,但是同粮食主销区相比 差距逐年增加。从表 2 可以看出,黑龙江省与6 个主 销地相比,农民人均纯收入存在差距扩大的趋势。 1997 年黑龙江省与主销区平均农民人均纯收入仅相 差708元,而随着黑龙江省的粮食连年丰收及增产, 农民人均纯收入差距不但没有缩小,相反差距日益扩 大,到2011 年两者已经相差3 199 元,这种差距以平 均11.4%的速度在增加。对于黑龙江省这个拥有农村 劳动力总量约930万人的农业大省,当农民人均纯收 入达不到心里预期时,农民必定会选择打工等途径增 加收入,产生“弃农务工”的现象。这对于保障国家粮 食安全、稳定粮食生产是极为不利的。

表 2 黑龙江省与粮食主销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较表(元)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近年来国家虽加大了粮食 主产区的支持力度,但对于黑龙江省依然是“杯水车 薪”,粮食的连年增产并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反而出 现了“粮食大省、工业弱省、财政穷省”的现象,加之工 业化、城镇化的步伐不断加快,粮食生产的微观主体 农民和宏观主体政府面临严峻挑战,黑龙江省也面临 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及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 活水平的两难选择,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窘境。 3 构建黑龙江省粮食利益补偿制度的建议

近些年,国家加大了对粮食主产区的关注。2008年10 月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中“积极发展现代农 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中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中 明确作出“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向主产区倾斜, 建立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加大对产粮大县财政奖励 和粮食产业建设项目扶持力度,加快实现粮食增产、 农民增收、财力增强相协调,充分调动农民种粮、地方 抓粮的积极性”,随后的2009 年、2010 年“一号文件” 相继提出“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促进 主产区经济加快发展。因粮食的特殊属性决定了构建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的方法也不能采取简单、单 一的,只有统筹兼顾效果才会显著。 3.1 正确认识并统筹安排好工业化、城镇化及农业现代化建设

黑龙江省是国家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和商品粮生 产基地,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发展中必须正确认识责任和发展的关系,努力实现 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城镇化协调发展。要加快转变 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毫不放松地抓好 粮食,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全 面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扎实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 路,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的原则,在城 镇化进程中推进城乡一体化。 3.2 从粮食增产角度出发建立黑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基金

为加快实现粮食增产,将黑龙江省国家重要商品 粮基地和粮食战略后备基地上升为国家功能区,在黑 龙江省建立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金[1],资金来源于国 家粮食风险基金。对于黑龙江省这个连续增产的国家 重要粮食主产区,根据每年的粮食增产量给予粮食生 产宏观主体政府补贴。即以黑龙江省前一年的粮食产 量为基础,按照粮食增产量给予补偿,鼓励粮食生产 宏观主体抓粮的积极性。这部分补偿虽然来源于粮食 风险基金,使用范围包括用于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 设、粮食加工转化和粮食流通领域等。 3.3 从粮食生产微观主体农民增收角度出发加大农民补贴力度

表 3 为黑龙江省及各粮食主销区按粮食产量折 算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从表 3 可以看出,粮食主销区 按粮食产量折算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均高于黑龙江省, 以2010 年为例,北京为黑龙江省的7.77 倍、浙江为 9.69 倍、广东为9.25 倍、福建为7.44 倍,最少的省份 为江苏省也是黑龙江省的2.58倍,主销区平均按粮食 产量折算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84 元·kg-1,也是黑 龙江省的5.04 倍。为解决粮食生产微观主体农民种 粮效益低下的问题,根据国家加快实现“农民增收”, 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指示,建议国家加大农民 的补贴力度[5]。补贴直接按着农民生产的粮食商品量 为依据,按着主销区平均额度给予黑龙江省农民以补 贴,以2010 年为例给予黑龙江农民3.88 元·kg-1的 补贴,从而解决主产区农民种粮比较效益低下、种粮 积极性不足的问题,缩小黑龙江省与主销区农民人均 纯收入的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表 3 1997—2010年粮食主销区按粮食产量折算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元·kg-1
3.4 从粮食生产宏观主体财力增强角度出发构建黑龙江省商品粮调销补偿基金

为解决黑龙江省因保障国家稳定而产生的政策 性输出,致使黑龙江省区域利益外流,粮食宏观主体 政府财力削弱的问题,根据国家加快实现“财力增强” 的指示,建议构建黑龙江商品粮调销补偿基金。该项基金的目的就是缩小因黑龙江粮食主产区遭受市场 竞争不公平待遇而产生的与主销区地方财政收入的 差距。表 4 是黑龙江省和各粮食主销区按粮食产量折 算的地方财政收入,从表 4 可以看出,黑龙江省按粮 食折算的财政收入从1997 年的0.44 元·kg-1 增长到 2011 年的1.76 元·kg-1,而主销区则从1997 年的2.10 元·kg-1增长到2011 年的46.72 元·kg-1,差距日趋扩 大。黑龙江省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将优势资源及财 政配套资金用于粮食生产,而按粮食产量折算产生的 地方财政收入还不足2 元,相反主销区放弃粮食生产 从事二、三产业而产生的财政收入高达黑龙江省几十 倍甚至几百倍。构建黑龙江商品粮调销补偿基金就是 为提高粮食生产宏观主体的积极性,确保区域财力增 强,先按全国粮食产量折算的地方财政收入给予黑龙 江省补偿。以2011 年为例,按全国粮食产量折算的全 国地方财政收入为9.18 元·kg-1,而黑龙江省仅为 1.76元·kg-1,这样建议按照黑龙江省当年商品粮调出 量给予7.42 元·kg-1的补偿。这些补偿基金主要用于 粮食流通和仓储设施的建设、粮食后续加工产业建设 等。

表 4 1997—2011 年部分省份按粮食产量折算的地方财政收入表(元·kg-1
3.5 从生态保护角度出发建立黑龙江省耕地保护基金

为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户的积极性,建议在黑 龙江省建立耕地保护基金专项[6]。资金来源于各省土 地出让金,将其中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集中起来形 成国家耕地保护基金,国家统一调配。耕地保护基金 的70%用于地方政府对耕地保护的一定经济补贴,弥 补其在经济发展中将土地用于第二、三产业生产丧失 的机会成本,30%用于鼓励农民采取休耕办法恢复土 地生产能力的一定程度的补偿。这种办法可以使耕地 保护制度有效落实,确保“有地种粮”,从根本上保障 国家粮食安全。 4 结论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粮食生产又是 弱质产业,正是由于在现实中的特殊性以及重要性, 从经济安全的角度出发必须将粮食产业放在战略位 置,给予粮食高度重视和关注。我国的粮食生产关键 点在粮食主产区,在实践中应统筹兼顾通过构建黑龙 江省粮食利益补偿机制,尤其加快建立黑龙江省粮食 安全保障基金、商品粮调销补偿基金、耕地保护基金 等3项专项保障基金,从而让粮食生产主体有能力生 产、敢于生产、乐于生产、放心生产。通过构建黑龙江 省粮食利益补偿机制,打造坚实可靠的粮食主产区基 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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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徐冰.粮食安全背景下我国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问题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9.
[3] 李方旺,宋卫刚,李志红,等. 关于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的调查与思 考[J].农村财政与财务,2012(4):17-19.
[4] 九三学社中央:进一步加大粮食主产区扶持力度[EB/OL]. http:// www.ce.cn/xwzx/gnsz/zg/201103/04/t20110304_22266707.shtml,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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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潘刚.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问题研究[J].中国农业信息,2010(9):5-8.